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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kong | 31st Jul 2009, 11:41 AM | 1日1蘋果 | (32 Reads)

【蘋果日報】政府轄下三個泳館合共五個泳池接連發現池水細菌超標,最嚴重的是摩士公園泳館,化驗結果顯示三個泳池池水含有大量大腸桿菌,須關閉調查。由於大腸桿菌出於糞便,專家認為明顯有人在泳池內便溺。堅尼地城及天水圍也各有一泳池細菌量超標,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只公佈摩士公園情況。學者懷疑是近日高溫加驟雨,減低了氯氣殺菌的能力。記者:蔡元貴、梁洵瑜

摩士泳池 三池屎水
康文署昨晚宣佈,摩士公園游泳池的水質檢驗報告顯示,其中三個泳池池水的大腸桿菌超出標準,當中兩個泳池池水的細菌總數也超出標準(見表)。摩士公園游泳池內共有九個游泳池,在其中的主池、副池及三號習泳池取樣的池水初步水質檢驗顯示大腸桿菌嚴重超標,當中主池及三號習泳池的細菌總數也超出標準。
由於超標泳池與另外三個泳池(跳水池、一號及二號習泳池)共用過濾及消毒系統,康文署為審慎起見,隨即關閉該六個游泳池,並加強氯氣消毒殺菌,以清潔池水。摩士公園游泳池仍有三個泳池,即兒童池及兩個嬉水池水質合格,可開放供市民使用。

堅尼地城天水圍也超標
超標的池水樣本是本周二( 7月 28日)抽取的,康文署正就樣本超標原因進行調查,初步檢查的結果顯示,過濾及消毒系統運作正常。該六個游泳池會加強氯氣消毒殺菌,並待水質檢驗符合標準後才重開。水質檢驗需要約 48小時,待有結果後始能決定泳池何時重開。
政府昨晚只透過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公佈了摩士公園泳館的超標情況,但其實康文署轄下另外兩個泳館的池水也被驗出超標。本報在康文署網站的「公眾游泳池池水水質資料」中發現,本周一( 7月 27日)抽取作細菌化驗的樣本中,堅尼地城游泳池主池及天水圍游泳習泳池的總細菌含量均超出每毫升 200個的標準,康文署需要進一步收取當日提高氯氣含量報告及抽取樣本再作化驗。
04年夏季,康文署轄下多個泳池發現紅蟲,惹來公眾恐慌。曾參與檢討公眾泳池水質的香港大學醫學院微生物學系助理教授黃世賢說,正常情況下,現時公眾泳池使用的氯氣水平,已足夠消除便溺中的細菌。他懷疑近日高溫的天氣,助長細菌滋長,加上忽然的驟雨,冲淡了池水中的氯氣,以致未能有效消除細菌。
港九拯溺員工會副主席郭紹傑則說,摩士公園泳池歷史較悠久,可能消毒及過濾系統老化,未能徹底清潔池水。他又估計,每周清洗泳池的過程中,可能機件或人為出錯,沒有把池水流入沙缸的管道暫時關上,以致污水倒流入泳池。郭紹傑說,紅蟲風波發生後,政府極為緊張,此後一直十分注重池水清潔,不過事隔幾年,部份程序鬆懈了也未可料。

紅蟲事件鬧得滿城風雨
04年鬧得滿城風雨的連串公眾泳池紅蟲事件中,政府曾於斧山道泳池收集到非常嚇人的紅蟲樣本,包括大約 5,000條幼蟲、 300個蛹及 30隻搖蚊成蟲。政府出動了康文署、食環署及警方聯手調查,康文署諉過於人,指稱大量搖蚊幼蟲滋生,懷疑是有人為惡意造成,最終調查結果顯示並無人為因素。
其後當時的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又提出「今年雨水特別多」及溫室效應的偉論,為政府開脫公眾泳池消毒不力的罪責。申訴專員公署其後進行調查,報告批評康文署高級官員溝通不足,並點名批評助理署長張國基缺乏警覺意識,以致署方發佈消息不盡不實。

摩士公園泳池水質超標報告
泳池:主池
細菌含量(每毫升/個):多於 270
大腸桿菌含量(每 100毫升/個):多於 280

泳池:副池
細菌含量(每毫升/個):多於 74
大腸桿菌含量(每 100毫升/個):多於 280

泳池:習泳池
細菌含量(每毫升/個):多於 270
大腸桿菌含量(每 100毫升/個):多於 280

註:細菌含量標準為不得超過 200,大腸桿菌標準則為 0
資料來源: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近年公眾泳池衞生問題多
09年 7月:摩士公園泳池
事件:三個泳池池水的大腸桿菌及細菌總數超標

08年 9月:上水泳池
事件:八日內先後發現糞便及嘔吐物

08年 8月:大埔泳池
事件:兩個訓練池疑遭擲「糞彈」

08年 8月:將軍澳泳池
事件:池內發現老鼠,附近花槽發現老鼠乾屍

08年 4月:沙田顯田泳池
事件:泳池兩周內出現逾千條毛蟲

07年 7月:將軍澳泳池
事件:嬉水池及訓練池有糞便

07年 2月:將軍澳泳池
事件:一隻飛過的麻鷹掉下一隻死老鼠於泳池內

06年 2月:摩利臣山泳池
事件:室內暖水池有雀鳥墮池

05年 10月:城門谷泳池
事件:發現紅蟲

04年 8月:九龍公園
事件:室內泳池出現大量紅蟲,其後一個月內再有 7個公眾泳池發現紅蟲


kingkong | 30th Jul 2009, 11:44 AM | 1日1蘋果 | (4 Reads)

【蘋果日報】一名經常光顧大家樂青衣城分店的婦人,上周六進食一啖生菜魚肉湯後,突然不適吐血。事主起初以為鯁魚骨,入院檢查卻發現喉嚨及食道受損潰爛,至今留院六天,但仍未找出穿喉吐血原因;據了解,不排除是遭腐蝕性液體灼傷所致。事主報警求助,要求查究事件原因,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大家樂表示關注事件,並已委託公證行跟進。記者:謝明明、蔡建豪

一啖魚肉湯穿喉吐血
居於青衣的丁女士上周六( 25日)下午與丈夫到大家樂青衣城分店用膳,購買叉燒飯、生菜魚肉湯等食品,「點知當我食咗一啖魚肉湯後,喉嚨已經有啲唔舒服,我以為鯁到魚骨,諗住食啖飯會無事,點知即刻吐血。」丈夫黃先生立刻陪同她乘的士到仁濟醫院求診。

不排除遭腐液灼傷
夫婦兩人最初以為只是鯁魚骨,醫生以 X光機檢查卻找不到魚骨,反而進行胃鏡檢查時,發現丁女士的喉嚨及食道潰爛受損,「嚇咗我哋一跳,但醫生都唔知乜嘢原因造成。」黃先生本周一報警求助,「我哋擔心唔知有冇其他人受害,但警方同我講並無收過其他同類個案。」
由於喉嚨及食道潰爛,丁女士暫時不能進食,直至前日才獲准飲小量開水,但喉部仍感不適。一向身體健康,並無任何長期病患的她表示:「我唔需要乜嘢賠償,只係希望大家樂查到原因,唔好再有其他人受害。」丁女士目前仍然留院,預料本周後期才能出院。
黃先生稱,夫婦兩人光顧該分店多年,該店環境衞生良好,「一直幫襯都冇事,唔明點解今次會發生咁嘅事,家都一頭霧水。」雖然如此,他兩夫婦仍會繼續光顧該店,「當然會唔開心,但就會繼續幫襯,只係唔會再食生菜魚肉湯。」雖然有關方面仍未知道丁女士受傷原因,但據了解,不排除是由腐蝕性液體灼傷所致。
記者前日下午曾到大家樂青衣城分店視察,發現該店人流暢旺,全店幾乎爆滿。凡於購買任何該店食物,只需加 6元便可換購一碗生菜魚肉湯,故不少食客均有換購。每碗生菜魚肉湯約有 10多粒魚肉,每粒約有「指頭咁大」,並拌以生菜及上湯,記者試食,覺得魚肉用料以鷹粟粉佔多,但無發現魚骨。

集團委公證行跟進
大家樂集團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非常關注今次事件,已向丁女士作出慰問,希望她早日痊癒。發言人稱,青衣城分店本月 26日接獲這宗投訴,要求跟進事件。大家樂內部調查後,得悉上周六該分店並未接獲丁女士或任何顧客投訴進食生菜魚肉湯後不適個案,該產品自推出以來,全線分店也從未收到任何投訴。
該集團本周一已即時通知公證行跟進事件,公證行已派員聯絡事主了解事件。發言人又稱,直至前日,該分店並未接獲警方或食物環境 衞生署知會,要求協助調查事件。

警方證實接獲求助
警方發言人證實,本周一接獲報案,指一名 45歲女子上周六在青衣一間快餐店進食後,喉嚨不適送往仁濟醫院治理,暫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本周一接獲警方通知,指一名女子本月 25日在青衣城一快餐店用膳時,懷疑吞下硬物,引致喉部受損。該署前日派員到快餐店巡查,並聯絡事主跟進事件。


kingkong | 29th Jul 2009, 12:37 PM | 1日1蘋果 | (7 Reads)

【蘋果日報】去年 9月一場席捲全球的金融海嘯,令不少富豪損手,身家縮水。只有小三教育程度、擁有數以億計家財的 76歲「隱形富婆」也難逃厄運,她指稱受瑞銀高層游說及誤導,購買多份高風險的 accumulator,即累積認購股票期權合約。金融海嘯後,累她一度虧損逾二億元,戶口結餘由高峯期 2.6億元跌至只剩約 160萬元。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瑞銀違反職責以及失實陳述,要求賠償損失,但沒有列明金額。記者:梁瑞珮、羅嘉銘、陸羽平

隱形富婆輸二億索償
原告陳偉儀因買 accumulator而損手,態度溫文的陳對記者坦言:「唔開心梗有!」她指事件已交律師處理,也會向證監會投訴。談及她擁有 2.6億元家財來源,她三緘其口,拒絕披露。

教育程度只有小三
陳於內地出生,教育程度只有小學三年級,聲稱不諳閱讀及書寫英文。陳在入稟狀指出,她是恒生銀行近 40年的老客戶, 03年時認識分別姓黃及姓鄭的女經理。其後,陳成為恒生優越理財客戶,兩名女經理於 07年中離開恒生,轉投被告瑞銀( UBS AG)成為董事。
同年 7月,二人邀請陳在瑞銀開設戶口,以便繼續為她效勞,處理資產。當時陳被要求簽署多份文件,其中一份是應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指陳接納瑞銀視她為「專業投資者」。及後,陳在她們要求下,把存放恒生的現金及十多隻股票轉存瑞銀戶口,戶口淨值高達 2.6億元,當時陳持有的股票包括怡和及文華東方等。
陳指稱, 07年 9月至 08年 2月間受黃游說下,先後共購買 25份「瑞銀場外累積認購股票期權合約」,分 12個月及 18個月合約期。然而,去年 10月 22日,陳得悉虧損超過二億元,而九份股票期權合約仍然生效,需每月繼續接貨,遂要求被告盡快把合約終止。
其後,瑞銀通知陳,終止有關合約涉及資金 4,730萬多元,鄭及黃建議陳把所持的部份怡和股票及股票產品出售,套現支付有關款項。惟至去年 11月,戶口仍出現資金不足達 113萬美元(折約 880多萬港元),陳遂支付瑞銀 1,000萬元,但表明付款並不影響陳向瑞銀日後提出索償的權利。截至今年 7月 23日,陳在被告戶口結餘僅得約 160萬元。

指違反對客戶職責
陳指,被告明知她是老婦,教育程度有限,並非一名專業投資者,不會把儲蓄投放在高風險的投資產品,但被告誤導她,令她相信該股票期權合約是低風險投資產品及適合她,另簽訂協議時又沒有提供中文譯本。
陳又認為,被告建議她購買股票期權合約時,未有充份考慮其投資目的、投資經驗,以及是否明白產品性質及風險,以確保該投資產品是適合她。被告為自己的利潤而未有從陳的利益着想,違反銀行對客戶的職責,也違反證券及期貨操守準則。陳現要求被告賠償損失,以及交代賬目。案件編號: HCA1660/09


陳氏 25份 accumulator合約細節
訂立日期: 03/09/07 掛鈎股票:建設銀行
合約月份: 12 自動終止價: 5.4562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04/09/07

訂立日期: 05/09/07 掛鈎股票:復星國際
合約月份: 12 自動終止價: 11.6846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05/09/07 掛鈎股票:交通銀行
合約月份: 12 自動終止價: 7.9369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27/09/07

訂立日期: 18/09/07 掛鈎股票:建設銀行
合約月份: 12 自動終止價: 5.77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19/09/07

訂立日期: 21/09/07 掛鈎股票:恆鼎實業
合約月份: 12 自動終止價: 10.26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27/09/07

訂立日期: 11/10/07 掛鈎股票:中國神華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41.2316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11/10/07 掛鈎股票:中國人壽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38.0472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17/10/07

訂立日期: 18/10/07 掛鈎股票:中國人壽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39.9434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22/10/07 掛鈎股票:招商銀行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29.9929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23/10/07

訂立日期: 24/10/07 掛鈎股票:中石油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14.6803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29/10/07

訂立日期: 31/10/07 掛鈎股票:交通銀行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11.0959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02/11/07 掛鈎股票:招商銀行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29.8041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02/11/07 掛鈎股票:中石油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14.39765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05/11/07 掛鈎股票:中海集運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6.2292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07/11/07

訂立日期: 06/11/07 掛鈎股票:港交所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244.6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07/11/07

訂立日期: 07/11/07 掛鈎股票:中海集運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6.7974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07/11/07 掛鈎股票:中國人壽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39.0043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07/11/07 掛鈎股票:招商銀行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30.2641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07/11/07 掛鈎股票:阿里巴巴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25.74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08/11/07

訂立日期: 07/11/07 掛鈎股票:中國神華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38.8154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11/12/07

訂立日期: 06/12/07 掛鈎股票:中移動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116.3357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訂立日期: 10/12/07 掛鈎股票:中鐵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6.2315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12/12/07

訂立日期: 21/01/08 掛鈎股票:滙豐控股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97.5168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25/01/08

訂立日期: 26/02/08 掛鈎股票:港交所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104.614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27/02/08

訂立日期: 27/02/08 掛鈎股票:中海集運
合約月份: 18 自動終止價: 2.2018元 合約自動終止日: 02/04/08

註:※仍錄得虧損的 accumulator合約
資料來源:原告入稟狀


kingkong | 28th Jul 2009, 12:40 PM | 1日1蘋果 | (4 Reads)

【蘋果日報】駭人聽聞的 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遭殺害肢解棄屍案,經六天審訊,昨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一致裁定 24歲被告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囚終身;至於他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一罪,則判監四年,跟謀殺刑期同期執行。高院法官嚴斥被告肢解死者的手法卑鄙及恐怖,令人惡心。記者:梁瑞珮、姜偉康

被告碎屍同日再嫖援交女
按被告向警方披露變態肢解過程,他去年 4月 27日下午殺死王嘉梅,接着進行肢解及棄屍,連同清理單位毀滅證據, 12小時後,即翌日( 28日)凌晨 3時,冲凉安然入睡。據悉,警方調查本案時再有驚人發現,原來被告在同一日即嫖妓,聯絡另一援交少女進行性交易。

聞判後「唔該」律師
此外,丁殺死王嘉梅的動機一直是謎團,有份調查的警員估計,王嘉梅的規矩是客人先付錢後交易,懷疑二人為錢起爭拗,招惹殺身之禍。但丁聲稱從事賣私煙及在深水埗開舖賣毛公仔,收入無問題,又稱當日在深水埗港鐵站與王嘉梅一見面時,即時付了 1,500元,因此真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昨日,全庭屏息等待陪審員讀出裁決,身形肥胖的丁啟泰,坐在犯人欄內皺起面容,聞裁判後他輕輕嘆氣,顯得有點失望,卻仍然冷靜,更在懲教員押他返羈留室前向辯方大狀及律師說「唔該晒」。據悉,被告會上訴。
被告及死者的家人均未有現身法庭,該案主管警官表示,歡迎陪審團的裁決,稍後會把裁決結果通知死者家人。
由三女四男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近三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主審法官韋毅志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至於被告在開審前已承認的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法官指案情在近乎同類案件中屬最差劣,令人難以想像,形容是野蠻人所為並不誇張。
法官嚴斥,被告殺死一名 16歲少女,更以卑鄙及恐怖方法將她肢解,令人惡心。該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本案以六年為量刑起點,給予認罪減刑,遂判監四年。法官向陪審員致謝時表示遺憾,指本案證供令人感到恐怖及驚怕,豁免他們在未來兩年再遴選當陪審員。
被告於 99年至 08年間有襲擊傷人、處理未完稅貨品及翻版等案底,曾判入勞教中心。被告 5歲時喪母,繼母對他不錯,他去年被捕後,生父同年 8月去世。
控方指,被告去年 4月中透過援交網認識王嘉梅。同月 27日中午,被告從的士高返抵石硤尾街仁發大廈寓所,聯絡王上門進行性交易,其間王遇害。王的家人兩日後報警,警方去年 5月 6日晚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時透露,在的士高曾食「 fing頭丸」及「索 K」,在家中與王「玩得好激烈」,其後不清醒,至下午約 4時恢復知覺,發現王卧床已死,自知迷糊間可能掐死對方,決定處理屍體。

把死者整塊面撕下
被告起初稱,把屍體塞入發泡膠箱,用手推車運至九龍城碼頭全屍掟落海;其後突自爆肢解、棄屍及毀屍滅迹經過。被告稱,把屍體搬入廁所,用菜刀喉嚨放血,接着劈甩頭顱,斬斷四肢,又開肚皮扯出內臟,切成碎段,丟入廁所冲走。其後,他把軀體嫩肉及四肢起皮削肉,斬斷手指腳趾,冲落廁所。
碎屍後,他用紙袋載着頭顱,約晚上 10時乘巴士往九龍城碼頭,把頭顱連膠袋丟入海中。返家後,把餘下殘骨塞入水桶,分兩輪棄置石硤尾街巿的豬肉檔竹籮。接着,他返家毀滅證據及清理單位,直至凌晨 3時許。被告好友謝彥德供稱,被告有告知他因不欲目睹王的樣貌,把整塊面撕下來。
被告自辯稱,當日在家有再「索 K」,案發時不清醒;但他


kingkong | 27th Jul 2009, 12:41 PM | 1日1蘋果

【蘋果日報】女歌手鄭融昨天出席將軍澳君薈坊一個表演活動時,被一名男子飛撲上前胸襲;鄭融被嚇至花容失色,即時以雙手護胸,多名商場保安員衝前合力將伸出鹹豬手的狂徒制服。警員接報到場,將涉案男子拘捕帶署調查,案件已列作非禮案處理。今次是繼官恩娜「狼吻事件」後,再有女藝人出席表演活動時遭人非禮。 記者:何慧斯、羅德光

鄭融遭飛撲胸襲 鹹豬手被逮
鄭融昨晚接受本報記者電話訪問時情緒仍未平復,講述事發經過時顯得激動,多次表示「好過份,我覺得好嬲、好唔開心」,並認為這是一宗非禮事件,一定要報警。

「一定要挺身而出」
鄭融說:「無論自己作為一個歌手,抑或作為一個市民,遇到咁嘅事,一定要挺身而出。」
事發現場位於港鐵將軍澳站旁的大型購物商場君薈坊,鄭融昨天獲邀出席該商場一個名為「君薈坊 x Looney Tunes動感玩樂營」的活動,擔任表演嘉賓,在參與活動的小朋友面前唱歌、玩遊戲,並教他們跳舞。活動昨天下午 3時開始,鄭融身穿圓領 T恤、運動褲到場。
當時,現場除了數十位小朋友外,還有大批家長,並吸引了不少街坊圍觀。商場方面出動大批保安員維持秩序。
大約一小時後,鄭融表演完畢準備離開現場,當時她的身旁除有助手外,尚有三、四名保安員陪同,一行人準備從商場通道往停車場。當鄭融離開舞台,走了三、四步左右,即有一名男子從她的左側飛撲而來,在人群中伸手向前。剎那間,鄭融大叫一聲,身旁的保安員立即衝前,大叫:「你做乜呀!」然後推開從人群中伸出的手,並一擁而上,捉住一名穿短褲、揹着背囊的男子。
消息稱,當時現場一片死寂,鄭融緊張地用雙手護胸,並且向助手及保安員表示該男子向她胸襲。該名被指伸出鹹豬手的男子則辯稱:「我想同佢(鄭融)握手啫。」數名保安員稍後將他帶往商場後樓梯,鄭融則在助手陪同下急步登上一輛七人車離開。
10多分鐘後,警員到場,初步了解經過後,將涉嫌非禮的男子帶返將軍澳警署。警方發言人昨表示,昨下午 4時許接到一名女子報案,報稱被一名男子非禮,警員到場後拘捕一名姓蔡( 36歲)男子,案件已列作非禮案處理,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調查。

往錄口供眼泛淚光
鄭融昨晚憶述事件時表示,她在台上表演已注意到該男子,因對方一直在台下「大叫大嗌」,高呼她的名字,她不記得在其他表演場合是否見過他,為安全起見,她已向保安員表示不會走近人群。對於遭到襲擊,她表示事出突然,現場保安員已經很盡力。昨晚,鄭融由母親及堂兄陪同往將軍澳警署錄取口供,在警署門外,她眼泛淚光說:「我好頭痛,想快啲入去(錄口供),好攰。」
對於再有女藝人在公開場合遭人非禮,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昨天強烈譴責不法之徒的行為。該協會執委成員林傳芃表示,色魔往往喜歡躲在人群中犯案,受害人有時更因為在人多的情況下羞於啟齒,最後令犯案者逃之夭夭;所以,今次事件中,女藝人挺身而出的做法值得讚揚。


kingkong | 26th Jul 2009, 10:59 AM | 1日1蘋果 | (3 Reads)

【蘋果日報】元朗公路近博愛醫院昨日清晨發生 3死 14傷嚴重車禍。一輛懷疑超速行駛的專線小巴尾隨一輛涉嫌超重載貨的貨櫃車上斜行駛時,小巴司機疑錯誤判斷,沒有留意貨櫃車減慢車速,全車高速狂插貨櫃車車尾,車頭凹陷毀成廢鐵,更一度起火焚燒,駕駛死亡快車的司機當場慘死,連同車頭兩排座位的乘客,如三文治般人夾人叠在一起,其他乘客亦東歪西倒受傷,全車死傷枕藉,當中一男一女乘客其後亦傷重不治。 記者:區恩傑、黃江奇、周鴻熙

死亡快車司機乘客 3人夾死
死者分別為司機賴廣文( 51歲),坐在司機後面座位近通道的男子董耀民( 53歲),以及坐在左邊單座位第二排的女子孫秀芸( 49歲)。肇事車輛為石油氣專線小巴 44A線,由屯門西鐵站往上水東鐵站,而被撞的 40呎左軚內地貨櫃車,當時由 54歲姓吳的內地人駕駛,正載運膠粒原料北上。

小巴車速顯示器響起
昨晨 5時許,賴上班後即駕駛他的第一班車,在屯門站頭開車後不久便載滿全車 12男 4女乘客,至早上約 5時半,小巴沿着元朗公路向上水方向行駛,在駛至博愛醫院對開交滙處天橋時,正跟隨着吳駕駛的貨櫃車車尾,該段路面限速為 80公里,但有乘客事後表示,其間曾見到車廂內的車速顯示器顯示出 90公里的字樣,並響起了「嘟嘟」聲響,警方正調查小巴在事發時是否有超速。
據稱,當貨櫃車在天橋上斜時,疑因載貨太重致車速減慢,姓吳司機事後指當時其車速為 50公里,就在兩車上斜至天橋頂的平路時,小巴突然狂撼貨櫃車的車尾,「轟隆」一聲後,小巴車頭猶如一團被搓縐了的紙般插入貨櫃車的車尾,相反貨櫃車則絲毫無損,兩車繼續向前推行了 30米始告停下。
據姓吳貨櫃車司機稱,當時他聽到一聲巨響,還以為是爆車胎,準備將車泊在一邊檢查,但隨即從倒後鏡見到原來發生了交通意外,他慌忙停車查看,當他下車見到小巴的慘況時大吃一驚,馬上報警,並登上毀爛不堪、充滿着痛苦呻吟及呼救聲的小巴上,協助傷勢較輕的乘客離開車廂。

車頭突起火燒着司機
當時,小巴司機被凹陷的車頭壓住身體,整個人已全無氣息,連同座位壓向後面,夾於坐在後面的兩名男乘客之間,該兩名男乘客亦身受重傷,特別是坐在近通道的董耀民,事後更傷重不治。司機位後面兩排座位被壓至堆叠在一起,幾名乘客都被夾動彈不得,當中有人昏迷不醒,全無反應;有人滿面鮮血,痛楚呻吟,在右邊第三排的男乘客雙腳被夾着,左眼更被碎片插入,血如泉湧。
至於沒有被夾着的乘客亦東歪西倒撞作一團,其中坐在左邊第二排單座位的孫秀芸,懷疑因為沒有佩戴安全帶,在撞車時被拋離座位,頭撞硬物重傷,事後不治。
正當輕傷者紛紛走出車外,在路邊等候救援之際,車頭突然起火,火舌不斷向司機撲去,並將他的面部和頭髮燒着,嚇得受傷被困在車內的乘客大叫救命,當時司機被燒着亦沒有反應,相信經已死去。此時,消防員趕至,立即拖喉向車頭不斷射水,迅速將火撲熄,其他人終避過一場火劫。

超載 10噸拘櫃車司機
消防員其後用工具撬開車頭的廢鐵,合多人之力將面部已被燒黑的司機救出送院,另外,再將車廂內前面部份座椅拆下,方便救人,然後逐一將傷者抬下,當時一些傷者仍不斷呼痛,救護員將各人先後送院,證實司機連同一男一女乘客不治,另兩人危殆及 1人傷勢嚴重(見表)。
稍後十多名消防員利用鋼纜合力將小巴拖離貨櫃車,當局將兩車拖走檢驗,其後證實規定可載重 38噸的貨櫃車超載 10噸,並有車胎磨蝕「光頭」,貨櫃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被捕,獲准以 5,000元保釋候查。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高級督察呂兆財表示,初步懷疑小巴司機判斷錯誤,沒有預計前面的貨櫃車在上斜時減速,因而失事撞向其車尾,警方在現場發現有 10米長的車胎痕。


元朗大車禍死傷者名單

-司機-
賴廣文( 51歲/男) 死亡

-乘客-
孫秀芸( 49歲/女) 死亡
董耀民( 53歲/男) 死亡
葉X林( 27歲/男) 危殆
麥X文( 34歲/男) 危殆
陳X嬋( 42歲/女) 嚴重
馮X昌( 39歲/男) 穩定
李X儀( 24歲/女) 穩定
劉X強( 53歲/男) 滿意
林X文( 45歲/男) 滿意
凌X祺( 34歲/男) 出院
周X強( 59歲/男) 出院
何X駒( 19歲/男) 出院
杜X寶( 50歲/男) 出院
黃X飛( 49歲/男) 出院
黃X偉( 47歲/男) 出院
李X蘭( 36歲/女) 出院


kingkong | 25th Jul 2009, 11:01 AM | 1日1蘋果 | (5 Reads)

【蘋果日報】屯門一間洗衣工場昨日發生恐怖奪命意外,一名 18歲巴基斯坦裔少女在工場操作一部大型滾軸熨布機時,懷疑一頭長髮連同頭巾意外捲入機器,少女高呼救命,惟身邊的女工不知所措,慌亂間未有及時關掉機器,眼巴巴的看着少女的頭顱和上半身被捲入機器內,夾至頭爆骨碎。消防員到場要拆開熨布機才可救出少女,惟已返魂乏術。
記者:劉漢權、麥超億

半身捲熨布機  18歲少女慘死
死者家人指控工場有人將熨布機的安全掣及部份保護鋼板拆去,導致少女枉死,但工場負責人否認指摘。警方及勞工處人員正調查是否人為疏忽造成慘劇。
慘死少女 Halima是巴基斯坦裔人士,中文名李心兒。心兒在巴基斯坦出生, 1歲便由父母帶來香港生活,因此講得一口流利廣東話,在家中七兄弟姊妹中,她排行第四,連同父母一家九口同住屯門富泰邨仁泰樓一單位。

頭巾隨枱布捲入機器
消息稱,心兒父親以前在屯門新安街 57號滙恆工業大廈 8樓的高昇洗衣公司當司機,姊姊亦在同一公司兼職。今年 2月 1日,心兒在姊姊介紹下加入該公司工作。據其姊表示,心兒的工作很簡單,只是將酒樓送來洗完的大枱布放入一部滾軸熨布機,待機器將熨乾的枱布滾出時,再將枱布叠好,妹妹很喜歡這份工作。
據悉心兒和其他巴基斯坦同鄉女子一樣,束有一頭及腰的長髮,並身穿傳統的巴基斯坦長袍,披着長長的頭巾。昨日下午 4時事發時,她如常站在熨布機前將洗完的大枱布放入機器內,其間疑一時不慎,頭巾首先連着枱布被機器捲着,她一時無法掙脫,繼而連頭髮亦被捲着,當時她一邊被扯向機器,一邊大聲叫救命。

身旁女工不懂關電源
心兒姊姊事後覆述妹妹同事稱,當時心兒身旁的女工懷疑因為太過驚慌,一時不知所措,不懂得及時關掉機器電源,眼巴巴看着心兒一直被捲向前,直至頭部和上半身被捲入熨布機內,夾在機器之間,熨布機才停止運作。工友驚魂甫定,慌忙報警。
警員和救護員到場無法將少女救出,需待消防員拆開熨布機的外殼,剪掉少女部份頭髮才成功將她救出,當時她已全無生命迹象,救護員檢查後,證實她的頭部和身體多處地方被壓至骨碎,經已死亡,毋須送院。

哥哥質疑安全掣被拆
死者 40多名親友事後接獲通知趕到工場,各人都傷心不已。心兒二哥事後獲准進入現場,他事後質疑肇事熨布機的安全掣被拆除,令意外發生時機器不能及時停止運作;熨布機前一塊鋼板亦被拆去,少了一層保護裝置,令其妹枉死。
工場姓吳負責人事後否認有關指摘,「我哋冇拆過安全掣,冇拆過塊板。」警方和勞工處正調查意外原因,包括安全設施是否足夠,以及是否有人為疏忽。


kingkong | 24th Jul 2009, 08:49 AM | 1日1蘋果 | (3 Reads)

【蘋果日報】曾經虐兒、須接受感化的年輕爸爸,與懷孕妻子為爭午睡,互相推卸照顧兒子的責任,一腳踢妻子落床;又不忿妻子亮起全屋燈光及以電視噪音還擊,狂踢 3歲兒子腹部出氣,導致兒子腸穿肝爆,一度危殆。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直斥狠父獸性大發,非但沒有禮讓懷孕的妻子,更遷怒兒子;孩子並非父母的出氣袋或私人財產,故法庭不會姑息犯案者,就蓄意傷人罪判狠父入獄兩年。 記者:陳詠詩

飛腳踢子腸穿肝爆狠父囚兩年
現年 24歲的被告盧兆庭,有五次刑事案底,曾任侍應及運輸工人; 05年 9月因交通意外傷及頸椎,沒有工作,需領取傷殘津貼過活。他昨日承認於去年 12月 20日,在屯門蝴蝶邨家中蓄意傷害 3歲兒子,於去年被捕後還柙至今。
受害兒子排行第二,送院時情況一度危殆,須送入兒童深切治療部,兩度進行急救手術,修補腸臟及肝臟。兒子現已完全康復,受傷器官也回復正常,沒有併發症,由寄養家庭照顧,但須定時覆診。由於兒子住院時有呆滯及遲緩狀況,證實患有創傷後心靈受創,目前仍須接受心理治療。

遭妻侮辱:廢㗎你
被告與同齡的妻子,另育有 5歲的長子,及剛於今年 4月出生的三女。長子於兩歲多時曾遭被告夫婦虐待,早已被送往寄養家庭,三女現由母親照顧。
辯方求情解釋,被告一直負起料理家務的工作;事發時,被告剛帶 3歲兒子回校辦理事務,回家已累極,加上自己車禍後患創傷後抑鬱,不懂控制情緒。他與妻爭執時,妻子曾侮辱他說:「你冇用!……錢又搵唔到,廢㗎你!咁鍾意打,打死我哋,做男人做到你咁都算賤!」他因情緒失控而傷害兒子,現已感到後悔。
法官陳廣池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為午睡這等小事,與妻爭吵,非但沒有禮讓懷孕及患有紅斑狼瘡症的妻子,更獸性大發,將怒火轉嫁兒子,多次無故腳踢兒子,令他嚴重受創,需接受長期治療。法官又指,孩子並非成年父母的出氣袋及私人財產,法庭須保護小孩,慨嘆向兒童施虐的每每是他們至親至愛。
法官表示,殷切期望被告能痛定思痛,接受害己害兒的教訓,認真學做顧家及盡責的丈夫及父親,好好控制情緒。法官判處被告監禁之餘,認為被告在獄中須接受心理輔導及治療,又希望社署能繼續跟進被告妻子及三名子女的福利問題。被告聞判時一直望着法官。

子須進行兩次手術
案發當日下午約 3時,被告與懷孕近四個月的妻子同時想午睡一會,妻子先上床,要被告照顧兒子。被告不肯,於是即時上床,與妻子爭執,更一腳將妻子踢落床。妻子感到氣憤,於是亮起全屋燈光,又開着電視。
當時,妻子坐在地上,兒子跑上前攬着母親。被告這時起床,衝向兩母子,一腳踢向兒子腹部,令他撞向櫃邊;被告當時不理兒子狀甚痛苦,再連踢他四、五腳。妻子阻止被告,並將兒子抱到毗鄰的弟弟家中,至晚上才回家。
當晚,可憐的兒子躺在床上痛苦地呻吟氣促,但未獲理會。至晚上 11時許,即事發後七個小時,被告見兒子仍然氣促,於是抱他送院。當時兒子情況已陷危殆,腸臟穿孔有三厘米大,肝臟也有四厘米爆裂,腹腔積有 500毫升鮮血,接受兩次緊急手術後,留醫近 20天才出院。
案件編號: DCCC116/09


kingkong | 23rd Jul 2009, 08:54 AM | 1日1蘋果 | (26 Reads)

【蘋果日報】陰謀刺殺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的案件,昨日首天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聆訊,即在一日內極速審結。十名被告中,兩名被控「故意殺人罪」的港人否認控罪,另八人承認「故意傷害」等罪名,法院將於一個月後宣判。有被告律師代表在散庭後爆出刺殺黎智英因由,指「刺黎」動機是因為「香港言論太自由,(黎智英)得罪了某些人。」至於「刺李」原因,則因李柱銘是政治敏感人物,不便多談。

律師爆料:刺殺黎智英因由
這宗開價 100萬美元(港幣 780萬元)買兇的刺殺大陰謀,十名被告中一半香港人,一半是內地人,原本全部被控「故意殺人罪」,但昨日開庭時,控方只控告首被告童雅民(綽號神仙錦, 67歲)和次被告余偉珊( 63歲)故意殺人罪,其餘八人則改控較輕的「故意傷害」等罪名。

控方指被告有黑幫背景
案件昨日在深圳福田區彩田路的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早上 10時許,十名身穿囚衣的被告由公安帶入法庭後,被安排一字排列坐在一起,首被告童雅民滿頭白髮,顯得老態龍鍾;次被告余偉珊則肥胖禿頭,戴眼鏡,精神飽滿。聆訊先由各被告報上姓名、住址、籍貫、文化程度和職業,他們大部份報稱是「商人」。
之後由控方敍述案情,控方指各被告均有黑社會背景,但各被告均予否認。案情指出,去年 5月,案中首被告童雅民接獲對付李、黎「買兇」生意後,輾轉外判給其他被告執行任務,最後交內地人黃南華( 49歲)等負責。去年 8月 13日,三名殺手來港執行任務,但其中兩人即第九和第十被告「臨陣退縮」,令行動無功而還。
翌日黃乘的士在旺角遇警察路障,被搜出身上有槍械當場被捕,並揭發出是次刺殺大陰謀。香港警方其後再拘捕帶槍來港的何維錦( 50歲),兩人早前分別在港被判刑,黃判囚 16年,何判囚 3年。內地公安接獲香港警方資料後,去年 9月先後在深圳拘捕其他十名涉案人物。

首被告「神仙錦」庭上呼寃
經過上午被告身份確認和控方敍述案情後,下午 1時法庭重開,由各被告代表律師逐一為當事人辯護,當中首、次被告否認「故意殺人罪」;另八被告則承認「故意傷人罪」,其中第三被告陳少明( 61歲)因家中被搜出迷姦藥「麻古」,被加控製毒罪;最後由各被告自辯及求情。據悉聆訊中,除首被告童雅民在庭上呼寃外,其他被告表現平靜,也有被告當庭表明會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案件至下午 4時半審結,法官表示一個月後會宣判,各人還押看守所。
據第五被告朱英華( 52歲)的代表律師黃文開散庭後表示,此案情節簡單,材料不多,搜證也較容易,但由於案件太敏感,所以案情需要保密,不便透露太多,但他相信涉及政治成份不大。被追問刺殺李柱銘和黎智英的動機時,律師助手江先生說:「香港言論太自由。」

因敏感不便多談李柱銘
江表示,雖然法庭上沒有提及刺殺的動機,但他綜合各被告供詞後得到一個「總體印象」,就是:「黎智英是有經濟實力的人,但香港言論太自由,得罪了某些人。」但被追問黎智英得罪了甚麼人時,他只說:「無風不起浪,香港言論太自由了!」至於李柱銘,由於他是政治敏感人物,所以不便多談。
此外,律師在庭上替被告辯護時,主要是以「犯罪終止」為理由,希望減輕他們的刑罰。黃律師解釋,犯罪終止就是指計劃犯罪,但最終放棄了行動,如果成立最低可以獲免於刑責而釋放。不過,首、次被告被控的「故意殺人罪」,最高可判處死刑,最低也要判囚三年以上。

刺李.黎案事件簿
08年 5月初
•本港男子「唐休」到深圳找水房前坐館「神仙錦」童雅民,出價 100萬美元「搵人警告同教訓李柱銘及黎智英」
•同月,「神仙錦」找同門「肥佬余」余偉珊商議,結果「警告同教訓」變成「買起」,由余找人下手

6月
•余偉珊找同門陳少明、陳再找黃福漢等人協助,最後由深圳人黃南華以及兩內地人組成殺手三人組

8月 13日
•黃南華等到香港踩線,曾到李柱銘北角辦公室,最後兩同黨「縮沙」放棄行動

8月 14日
•黃南華獨自攜槍行動,在旺角遭警方截查拘捕

8月 20日
•深圳公安拘捕陳少明,其後再拘捕其他疑犯,合共十人

09年 7月 3日
•黃南華在本港高等法院被判攜帶槍械及彈藥意圖犯案罪名成立,重囚 16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十名被告
《故意殺人罪》
童雅民*(神仙錦) 67歲
余偉珊*(肥佬余) 63歲

《故意傷害罪》
陳少明*#(七叔) 61歲
黃福漢*(阿八) 54歲
朱英華*(斬柴佬) 52歲
詹尊說(阿六) 40歲
李泓壯(阿四) 39歲
譚耀松(台山松) 44歲
張隨嶺(大儍) 40歲
謝會軍(阿浪) 32歲

註:()內為綽號;*為港人,其餘為內地人;#另被控製毒罪
資料來源:深圳中級人民法院


kingkong | 22nd Jul 2009, 10:59 AM | 1日1蘋果

【蘋果日報】派出所變招待所,公安變保安!一名香港婦人在惠州開設的紡織廠倒閉,欠下材料供應商 200萬元(人民幣,下同),她上周被債主飛車追債逃入蛇口一間派出所。港婦為避債,以人身安全受威脅為由,拒絕離開派出所,長住公安廁所,整個星期吃飯、睡覺、如廁,統統在女廁內解決。大批債主決定與她長期作戰,在派出所外日夜守候,公安則指事件屬商業糾紛拒絕受理,這場所內、所外的「對戰」未知何時才終結。

港婦避債長住公安廁所
長住公安廁所的姓曹婦人 40多歲,與姓凌丈夫於 2000年在惠州博羅鎮開了一間紡織廠,起初生意不錯,最高峯時僱用了 70多名工人;可是好景不常,近年生意一落千丈,至去年 6月紡織廠終須結業。曹婦表示,當時廠方已依法補償遣散 50多名工人,但仍欠下幾十名材料供應商 200萬元,她已申請清盤破產,估計變賣資產後可以清還欠款。

公安建議自行解決
不過,有債主指自從廠房結業後,他們兩夫婦就不知去向。直至本月 14日(上周二),在曹婦位於蛇口月上灣別墅外守候多時的債主,突然見曹婦駕駛私家車外出,於是立即驅車窮追。曹婦稱,她見到被人駕車尾隨,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因此立即飛車到花果山路的招商派出所求救,當時七、八名債主也闖入派出所追債。
公安了解事件後,認為事件屬商業糾紛,建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曹婦堅稱其紡織廠乃有限公司,債權人應依法律程序追討,她又聲稱自己並非公司的法人,債主應直接向其丈夫追債,而她的丈夫目前身在上海。雙方爭論一番後,曹婦認為她一旦離開派出所人身安全即受威脅,因此堅決不走,就這樣在派出所一住就是一星期,至今仍未離開。債主們也一直留在門外守候,實行與她長期作戰。

工人每日送來三餐
曹婦在派出所生活七天,吃飯、睡覺、如廁等一切起居均在女廁。派出所女廁另有更衣室,晚上她就在更衣室「打地鋪」睡覺;幸好曹婦僱有工人,工人為她帶來枕頭被鋪,睡覺在地上不致太辛苦。不過,派出所沒有浴室,因此她一星期以來均未曾正式洗過澡,只用毛巾抹身清潔身體;而工人則為她帶來衣服以供替換,洗頭就在洗手盆解決。
此外,曹婦的工人每日會為她送來三餐飯盒,曹婦強調:「都係 10蚊一盒,唔係貴嘢㗎!」從記者拍攝其吃飯情況所見,飲品有樽裝烏龍茶、菓汁先生,飯盒則是豬扒、青瓜等餸菜,白飯另上,再加一碗湯。
對於被指駕駛名車、住別墅、請工人,卻有債不還,曹婦解釋:「別墅係租㗎,車係以前買落,至於所謂工人,其實係我阿婆嚟㗎!」除了吃飯和睡覺外,曹小姐在派出所內閒來無事,會到書報欄看書,或者找公安閒聊打發時間。

派出所拒協助離境
對於曹婦「霸佔」公安廁所生活,招商派出所的公安無奈地說:「佢嚟求助,我哋無權趕佢走,如果佢離開派出所被人打傷,公安要負責㗎!」據悉曹曾要求公安送她到皇崗或羅湖口岸,讓她返回香港。公安表示:「咁又唔得噃,因為我哋唔可以幫助佢離境嘅!」
不過派出所也不是絕對安全,曹婦說:「班債權人曾經派個阿婆入派出所廁所,向我吐口水,我哋發生過推撞,要公安分開。」事到如今,她說會找律師商量,研究如何循法律途徑讓她安全離開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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